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,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,並兼顧相關法規,採取賸餘股利政策。股利發放原則為年度決算盈餘依規定計算可分配盈餘後,再依據本公司營運規劃,保留所需資金,其餘部分則以分派現金股利為原則,但現金股利不少於當年度盈餘可分配數之百分之四十。
(公司代碼: 1101)